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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『公論報』是台灣五○、六○年代最重要的新聞媒體,在『自由中國』半月刊未遭到國民黨蔣介石政權查禁之前,這一報一刊是台灣自由言論的重鎮,如今它們則成為研究台灣新聞史、台灣民主政治發展史必讀的一頁。

 『公論報』創刊於1947年10月,後來因為創辦人李萬居參加組織『中國民主黨』,該報且成為新政黨及當年民主運動人士的大本營,所以,國民黨就對該報進行政治迫害,該報不得已在1961年的3月5日被迫休刊。

 從創刊到休刊,『公論報』總共發行17年,始終堅持『獨立辦報,不接受國民黨的收買』、『立場超然,言論強悍』的特色,因此,在17年的經營過程,一直處於兩大困窘之中:政治壓力和財務拮據。

 政治上的壓力多得不勝枚舉,如被停刊、言論上不斷遭受壓制,壓制不成之後,則進行逮捕編採人員和業務人員等等。在台灣新聞史上,除了二二八事變報館被封和新聞人員被捕的恐怖期間之外,該報是言論、編採、業務等各方面人員被逮捕最多的報社。

 在財務上的困難,雖然絕大部分是由於李萬居的不善經營,但是,在國民黨特務機關、黨務機關任意對該報業務和讀者加以壓迫和干擾的情況下,業務發展受到限制也是主要因素。後來,此項困難遂成為國民黨用來逼使該報休刊的弱點。

 1950年末期,李萬居和『自由中國』的雷震積極從事組黨工作,國民黨首先以涉嫌『匪諜案』的罪名逮捕了雷震,接著又關閉『自由中國』。李萬居等組黨人士並未被國民黨的作法嚇阻,『公論報』此時也更充分扮演新聞自由、言論自由的維護者角色。

 國民黨當時對於逮捕李萬居還有所顧忌,於是,從該報財務上的弱點開始設計接收『公論報』。國民黨此時正式下令各機關不得在『公論報』登廣告、不得訂閱『公論報』,各書店報攤不得販賣,規定『公論報』向黨營的中興紙廠購買新聞紙必須用現金,油墨印刷原料廠商也被知會不得讓『公論報』賒欠。

 國民黨步步進逼的措施不斷翻新,後來甚至派遣特務常駐報社,檢查、監視『公論報』的編輯作業。然而,有許多編輯記者為了堅守新聞記者專業原則、言論自由得立場,因而遭到不少迫害。

 比較重大的被逮捕事件有:總主筆倪師壇被逮捕,判處徒刑十餘年。總編輯黃星照、編輯陳秀夫和記者江涵等三人,被國防部控以莫虛有罪名判處徒刑。副總編輯李福祥也被拘禁達三個多月。

 李萬居本人則曾多次接到恐嚇信、寄子彈,以及他坐車路經蘆州時,曾遭人用大卡車擠逼,企圖製造車禍,更嚴重的,是他的寓所曾遭縱火焚毀。

 1959年,李萬居為了改善『公論報』的財務體質,決定增資,國民黨趁此機會安插了好幾位新股東加入『公論報』。到了1960年,國民黨認為時機成熟,終於發動新股東改組『公論報』為股份有限公司,雖然仍由李萬居擔任董事長,但由國民黨籍時任台北市議會議長的張祥傳擔任社長。

 奪得經營權之後,國民黨授意張祥傳進一步搶奪發行權,爆發了當時非常轟動的『公論報改組糾紛事件』。該事件鬧上國民黨的法庭,李萬居毫無意外地在初審就敗訴了。

 原先參與籌組新政黨的人士,當時曾發起『援助公論報運動』,希望能夠為李萬居籌措二百萬元的擔保金,整個活動響應者非常熱烈,有很多人拿出法定可供抵押的『八七水災復興建設儲蓄券』,但法院卻裁定儲蓄券須折價計算,擔保金因而不足,遂使『公論報』的淪陷成為定局。

 二審宣判,李萬居的登記證失效。1961年3月3日,台北地方法院派員前往『公論報』社,將該報祕書辦公室抽屜查封,3月5日,『公論報』被迫休刊。

 張祥傳接手後,仍沿用『公論報』名稱,卻已非原來的『公論報』,讀者銳減,最後就被其他報紙兼併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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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yword0305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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